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号)文件精神,启动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条件见研究生部网站中的《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经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年度申请做如下安排:
1、各学科研究生的申请材料由各学科的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集整理。
2、教育学专业(含教育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统一由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秘书接收(地点:第二教学楼406);艺术硕士在本学院递交材料(体育舞蹈专业材料递交音乐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材料交至政法学院。
3、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科研成果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科研成果复印件。
4、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9月29日下班。
5、10月8日前各培养单位上报推荐名单。
6、10月16日前研究生部组织奖学金评审确定初评名单。
7、10月17日前对全校公示初评名单。
8、10月2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5年9月24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成果登记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