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会议审议,同意授予马亮等2名研究生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10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学校学位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 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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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科 | 授予学位 |
1 | 6201600004 | 马亮 | 中国史 | 历史学博士 |
2 | B201900006 | 翟少芳 | 中国史 | 历史学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