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吉林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教[2014]22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文件请查阅研究生部网站中的《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经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年度申请做如下安排:
1、学业奖学金申请范围为:2014级全日制博、硕研究生。
2、各学科研究生的申请材料由各学科的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集整理。
3、教育学专业研究生申请材料统一由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秘书接收(地点:文科楼303)。
4、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5、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0月20日下班前。
6、10月21日至26日各专业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会形成初评结果及初评结果的公示。
7、10月27日至29日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进行审定,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8、29日起对全校公示名单。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10月15日